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●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,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。
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(2024年-2026年)》,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未来三年(2024年-2026年)中期分红的一切事宜。
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8,971,839,130.55元,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,174,372,560.44元,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81,025,182,118.51元,并派发上年度现金红利5,102,088,267.25元后,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
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6,316,443,366.07元,根据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有关规定,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。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50,729,541,187.38元,并扣减 2023年度利润分配5,102,088,267.25元,本报告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,943,896,286.20元。
本次利润分配方案: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3,139,746,626.00股为基数,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5.20元现金红利(含税),九游体育官网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1,632,668,245.52元,剩余未分配利润50,311,228,040.68元结转以后分配。
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》,赞成票11票,反对票0票,弃权票0票。
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(2024年-2026年)》,未来三年内(2024年-2026年),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,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,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、任意公积金后,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%,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未来三年(2024年-2026年)中期分红的一切事宜。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,公司将通过后续利润分配以保证2024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%。
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、财务状况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,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,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。